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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

发布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7日 点击: 分享: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考核办法》(校行发研究生字〔2019〕16号)文件要求,本学院制定“硕士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作如下要求: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教学科研考核基本条件:

近三年内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注:以下第一署名单位需为湖南师范大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校定三类及以上刊物1篇或四类刊物2篇;或出版专著1部;或出版译著1本;或主编教材1本;刊物级别以校人事处与社科处认定为准,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视同CSSCI刊物;

2、获得省部级社科成果奖、科技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二;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课题(含教改课题)1项;或主持厅局级以上纵向科研课题(累计经费2万以上);或主持入账5万以上的横向课题;

4、担任新增省级以上研究生教学优秀团队、优秀课程、优秀教材、优秀案例的领衔人或主持人;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教学科研考核基本条件:

(一)全责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

近三年内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注:以下第一署名单位需为湖南师范大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本专业领域的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通用教材;

2、获得本专业领域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排名第一名,或二等奖排名前二名、一等奖排名第三名以前,获得省级以上行业协会一等奖排名第一以上奖励;

3、1篇以上调研或咨询报告获得正厅级以上领导批示;

4、在本专业领域指导研究生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奖励或参加全国性比赛(展演)取得三等以上奖励;

5、或主持厅局级以上纵向科研课题(累计经费2万以上);或主持入账5万以上的横向课题。

6、入选省级及以上案例库

(二)实践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条件体现丰富实践经验和相关业务能力。

三、其它条件要求:

获得有关部门认定的等同于上述级别的成果。

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为考核“不合格”

(1)有研究生课程教学事故或有停课记录等教学不称职者视为考核不合格,停招1年。

(2)所指导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在省学位办以上部门抽检鉴定为“不合格”,停招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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