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领导,使防火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建立了一个完整的防火安全网,特制订三级防火责任制。防火责任人应严格履行其职责。各级防火责任人在工作调动时应做好移交工作,坚持定职不定人的原则。
一级责任人(院长)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学院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学院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学院教学及教学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学院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学院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级责任人(分管消防副院长)职责: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点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三级防火责任人(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具体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指示和规定,具体贯彻落实学校、部门的有关防火安全措施,负责制订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
2、定期总结和布置防火安全工作,经常对本部门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安全观念。落实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书;
3、定期对本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向上级汇报;
4、凡动用明火必须向校区保卫部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实施;
5、加强对本部门义务消防队员的领导,组织学习消防业务知识;
6、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器材完好;
7、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本部门发生的火警、火灾原因,积极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情况;
8、发生火警、火灾时,应积极扑救,幷及时报火警119并向院领导和校区保卫部门报告;
9、每天下班前负责管好门窗、切断电源、熄灭火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