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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创新成果基本要求

发布者:陈怡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8日 点击: 分享:

完成下列条件第1项;或完成第2项,且完成3-11项中的任1项

1. 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须在本学科校定一、二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校定三类、四类的CSSCI扩展版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包括书评、访谈、会议综述或预警期刊)2篇。

2.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须在本学科校定三类、四类的CSSCI扩展版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包括书评、访谈、会议综述或预警期刊)1篇;

3.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纵向课题1项或主持并完成厅局级纵向课题1项(对于非我校为主持单位的项目,项目结题成果中须有一项标注湖南师范大学);

4. 在国家二级及以上学会举办的学术会议上发表高水平会议论文1篇;

5. 撰写被副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被厅级以上单位采纳的高水平智库成果1项;

6. 出版与学位论文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著作1部,不含编著和译著,具有ISBN或CIP标识,研究生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7.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或教学成果奖励(研究生本人排名为:一等奖前5,二等奖前4,三等奖前3)1项;

8. 获国家级专业(学科)比赛(展览)奖励1项且研究生本人排名第一;

9. 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能反映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与学术水平的其他形式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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