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梅,女,1964年生,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1986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政治系政治教育本科专业,获哲学学士学位,1991年、2002年分别毕业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专业,分获哲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科研:主要研究伦理学原理、婚姻家庭伦理和女性伦理。已独立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4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项、省级课题10余项,出版6部个人专著,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SSCI刊物50余篇。2010年获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国家1项。担任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
教学:2001年获湖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竞赛一等奖、2002年获湖南省“两课”教学竞赛一等奖,2004年、2009年、2010年分别获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主要要成员),在《思想政治教育导刊》《伦理学研究》等刊物发表教学论文《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案例教学刍议》等6篇。担任国家精品课程和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主讲人之一。
奖励:2001年被评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2004年入选湖南省青年社会科学研究人才“百人工程”, 2008年获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 2004年被评为湖南省教育工会芙蓉百岗明星,2018年获湖南师范大学十大师德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