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继承和发扬好的传统,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体现工会组织“家”的温暖,我院工会特制定“六必访”制度。
二、“六必访”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1、教职工有婚丧喜庆必访;
2、教职工生病住院必访;
3、教职工发生意外必访;
4、教职工生活遇特殊困难必访;
5、教职工生孩子或离岗退休必访;
6、职工有家庭纠纷必访。
三、家访或到医院探访,一般由院党政工领导代表和工会委员参加。各工会小组长必须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发现“六必访”对象应及时报告院办公室或工会主席。
四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共管理学院部门工会。
公共管理学院部门工会
200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