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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童星教授为我院师生作精彩讲座

发布者:admin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8日 点击: 分享:

(通讯员 何蛟龙)2015年10月9日晚,公共管理学院在三楼学术报告厅举行研究生学术讲座。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童星应邀作了“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湖南师范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陈成文教授主持。

童星教授的讲座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出发,重点强调了“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的区别。分析了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并为此提出了新的观点,详细介绍了需要健全的七大制度。童星教授从六个方面分析了当前创新社会治理与化解社会矛盾之间的关系。

首先是何谓“治理”?与“管理”有何不同。童星教授指出,“管理”与“治理”在主体、手段、本质以及内容上都存在差异,其中“管理”涉及的范围更加细致精确,而“治理”相对而言是在一个更为宽泛的主体上实施,且手段的应用上也更加多样化。童星教授同时又指出它们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即社会治理中政府的职能是社会管理,而(社会)治理是更有效的(社会)管理。

其次是关于社会治理的突破口和重点领域,童星教授分别从三个角度对此问题做出了分析。一是在民政工作的角度,应该注重加强社会建设,优化社会结构,发展社会组织,理顺社会关系,重建社会信任,最终形成与政府、市场既相协调、又相制衡的“公民社会”。二是从政法委角度寻求三个问题的交集,找到解决办法。三是从国家治理的角度对社会治理问题进行分析。

然后是有关“风险灾害危机演化连续统”与全过程应对体系的分析。童星教授独创性地提出了“风险灾害危机演化连续统”和“风险管理—灾害(应急)管理—危机管理”全过程应对体系。着重分析了风险、突发事件(灾害)、危机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灾害管理、应急管理、风险管理、危机管理之间的逻辑关系。

之后童星教授重点提出了中国当前的主要社会风险,这主要包括了社会目标单一、社会结构失衡、社会关系失调、社会冲突增生四个方面的内容。他指出,根据“演化连续统”,社会安全事件频发的根源在于社会风险及其不断的积累与叠加,根据“全过程应对”体系,社会安全事件的治理尤其适用于从危机治理推进到风险治理,优化社会结构,从根本上降低不确定性。

童星教授提出的第五个方面内容是中国社会矛盾的形式与结构。其中形式之一是暴力群体性事件,除此之外还包括具体利益冲突、集体性敌视和普遍的社会不满等四个方面。

最后,童星教授提出了有关阻断与化解社会矛盾的制度安排的相关建议。其中包括了需要建立健全的七大制度,分别是事中的应急管理(含维稳)制度、事后的社会矛盾化解(含诉讼、调解、信访与仲裁)制度、事先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公平竞争制度、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阳光政府建设(政务公开、社会监督)、民主参与制度等。

童星教授以其独到的见解、深邃的思想、风趣的语言,赢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热烈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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