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教师立德修身、潜心治学、开拓创新,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当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北京天申科技有限公司特捐赠设立“天申·育人先锋奖”,现决定开展2024年“天申·育人先锋奖”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天申·育人先锋奖”评选范围为在立德树人工作中深受学生好评的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
二、“天申·育人先锋奖”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符合“四有”好老师标准,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在学生中威信高,受到师生普遍认可。
(三)在岗且连续担任班导师或硕士研究生导师时间两年及以上。
(四)能认真执行本科生班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日常工作规范,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积极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所带班级学生活动,在学生的思想引领、学业规划、专业学习、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育人成效显著。
(五)班级班风学风室风优良,本人所带班级或者硕士研究生在本院具有示范作用;附件2得分情况将作为评选优秀班导师的重要依据。
(六)所带学生无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七)同等条件下,所带班级获省部级以上集体荣誉者、所带学生涌现突出典型者优先。
三、名额分配与资助标准
“天申·育人先锋奖”评选11名获奖者,其中评选出优秀本科生班导师6人,优秀研究生导师5人,每人奖金2000元。
四、评选程序及方法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申请和评审流程如下:
(一)学院各系推荐与本人申请相结合。学院各系可向奖金综合评议小组推荐优秀本科生班导师、研究生导师候选人,班导师、研究生导师本人也可自行申请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4-2025学年“天申·育人先锋奖”申请表》(附件1)并整理其他获奖评优证明材料复印件在2024年10月31日前交至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学院审核。学院奖金评议小组根据班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审核申报材料,并初步拟定获奖班导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
(三)名单公示。学院将初步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五、工作要求
申请人应规范填报《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4-2025学年“天申·育人先锋奖”申请表》(附件1),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上报申报材料,逾期未上报申报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评选名额。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并追回奖金。
六、联系电话
88872401(班导师评选)88872039(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4-2025学年“天申·育人先锋奖”申请表》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4-2025学年“天申·育人先锋奖”班导师评分表》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学院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1: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4-2025学年“天申·育人先锋奖”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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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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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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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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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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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班导师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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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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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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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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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说明 |
本人承诺相关情况说明及补充证明材料均真实准确。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4-2025学年“天申·育人先锋奖”班导师评分表
本 人 情 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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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带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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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班导师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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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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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分(所带班级学生评分平均值,采取百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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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综合评议小组讨论赋分(百分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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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所带班级学生活动次数(出席一次计一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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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学生评分、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讨论赋分、出席所带班级学生活动次数分数相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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