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精神和我校《关于做好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院通〔2016〕19号)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含调剂方案)。
一、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
专 业
| 招生计划人数
| 复试
分数线
|
哲学(含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科学技术哲学)
| 42
| 289
|
政治学(含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国际政治)
| 27
| 341
|
社会学(含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
| 13
| 352
|
公共管理(含行政管理、社会保障)
| 28
| 362
|
学科教学(思政)
| 20
| 341
|
社会工作
| 27
| 315
|
公共管理(MPA)
| 14
| 165
|
二、调剂方案
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达到“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的分数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属于相同一级学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综合考虑初试统考科目、专业科目和初试成绩等,择优选择。
调剂专业、计划和要求:
专业
| 计划
| 要求
|
哲学(含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科学技术哲学)
| 12
|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是哲学或属哲学一级学科(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科学技术哲学)
|
三、复试具体安排
1、体检、报到和资格审查
3月28日早上7:30,考生携带一寸免冠照片,到公共管理学院二楼212室领取体检表,加盖学院骑缝章,到校医院体检。体检需空腹采血,体检前一天晚上宜清淡饮食,18:00以后禁食,避免疲劳。
3月28日上午8:30—11:30,考生到公共管理学院二楼212室,填写复试报到单,缴纳复试费120元。【注:MPA报到地点和资格审查设在二楼210室】
考生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办理打印)。不能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拟录取往届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报告。
(4)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5)初试准考证;
(6)《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2、同等学力加试、MPA笔试
时间:3月28日14:30开始地点:见笔试考场安排表
3、笔试(MPA除外)
时间:3月29日8:30—11:30地点:见笔试考场安排表
4、面试
时间:3月29日14:30开始地点:见面试考场安排表
【注:MPA面试时间:3月28日12:00开始。社会工作面试时间:3月29日19:00开始】
四、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72039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3月23日
2016年公共管理学院硕士招生复试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