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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全国基因伦理与治理”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发布者:李波 来源:哲学系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7日 点击: 分享:

2025年8月23日,“第一届全国基因伦理与治理”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本届大会由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学技术与工程伦理专业委员会、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学技术与公共政策专业委员会,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生物哲学专业委员会、中国伦理学会科技伦理专业委员会、《自然辩证法通讯》杂志社、湖南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湖南师范大学联合主办。

来自北京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河南工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学院等2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60余名专家学者集聚岳麓山下,围绕基因伦理领域的前沿问题展开深入交流与研讨。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湖南省自然辩证法学会理事长、长沙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治理与公共政策实验室执行主任毛新志教授开幕式致辞,华南师范大学、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学技术与公共政策专业委员会主任肖显静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李建会教授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开幕式由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院副院长文贤庆教授主持。

毛新志院长对出席本次大会的各位嘉宾、专家、学者和同学们表示热烈欢迎!毛院长介绍了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和哲学学科的发展历程和现状。毛新志院长表示,通过搭建基因伦理问题研究与公共政策治理相融合的学术平台,促进各位学者深入交流与探讨,进而推动我国基因伦理问题研究与治理工作的发展。最后,毛院长恳请各位嘉宾、各位专家学者继续关心和支持湖南师范大学哲学学科的发展。

肖显静教授首先代表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学技术与公共政策专业委员会预祝首届大会取得成功,肖教授充分肯定首届大会的重要意义。当前生命科技的高速发展,带来很多机遇和挑战,生命科技发展带来的基因伦理问题迫切需要关注。本会议的主题将基因伦理问题研究与公共政策治理结合起来,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不仅推动我国生命伦理或基因伦理的研究与发展,也会推动湖南师大基因伦理研究在全国的影响力。

肖教授认为,基因技术的伦理问题研究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从基因技术应用所涉的后果进行;二是从基因技术所涉的群体进行;三是从基因技术所涉的生物及其基因进行。前两个方面已经广泛展开,最后一方面研究的很少。肖教授基于第三种视域展开,这里涉及到基因是否具有道德地位以及基因技术对此道德地位的损害,围绕这些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并提出诸多有启发的问题和独特见解。

李建会教授首先代表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生物哲学委员会对首届大会的顺利召开表示衷心祝贺!对湖南师范大学精心筹办本次会议表示诚挚感谢!他指出,当前处于生命科技突飞猛进的时代,基因编辑技术、合成生物学等生命科技的发展,为人类探索生命的奥秘提供机遇,也带来挑战,基因科技的安全性、隐私保护、知识产权归属等问题日益突出。大会将基因伦理问题研究与公共政策治理相结合,进一步推进我国基因伦理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感谢会议主办为学界搭建这样一个高端学术交流平台。

李建会教授认为,随着基因编辑技术的迅速发展,基因增强伦理成为备受学界关注的重要议题。许多学者担心,基因编辑所促进的基因增强可能侵犯人类尊严。对于基因增强是否违反人类尊严、以及在技术应用中如何有效维护人类尊严,生物伦理学界迄未形成共识。儒家伦理对人类尊严有着深刻的探讨,可用作评估基因增强 技术是否损害人类尊严的重要视角。李教授主张,通过重新诠释儒家“尊严”概念的双重维度及其相应的道德要求,探究人类基因增强的伦理意涵。儒家关于尊严的立场,为应对基因增强技术的伦理挑战提供了一种有价值且独特的路径。

山西大学赵斌教授认为,基因驱动技术在控制生物媒介、预防疾病传播等公共卫生领域中展现出巨大的应用潜力。 然而,其可能引发的生物恐怖威胁问题、技术开发成本与风险承担的公平性问题以及援助问题的重新定向等伦理议题同样需要我们重视。为更好地规范该技术在公共卫生领域的使用和推广,相关开发者、使用者、管理者需要 共同建立跨行业多主体风险评估机制,统一、透明、高效的跨国监管体系以及面向社区和利益攸关方的公众参与机制。在推广该技术时,应确保风险评估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制定合理的监管政策,以确保技术的安全、有效和公平应用。

毛新志教授认为,自从Visscher,Savulescu等人2025年1月8日在Nature上发表《可遗传多基因编辑:基因组学的下一个前沿?》(Heritable polygenic editing: the next frontier in genomic medicine?)一文以来,学术界对可遗传多基因编辑展开了争论。可遗传多基因编辑将比可遗传单基因编辑带来更大的伦理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伦理风险的复杂性,包括可遗传多基因编辑风险的高度不确定性和广泛的扩散性;(2)后果的多效性以及遗传的多样性;(3)新一轮优生学的伦理挑战;(4)伦理决策与治理的挑战。应对这些伦理挑战的治理策略或可能思路:(1)制定人类基因编辑的“三步走”战略;(2)从风险伦理视角审视可遗传多基因编辑的伦理挑战与风险;(3)使用集体主义的伦理方法进行可遗传多基因编辑的伦理决策;(4)构建多学科的研究范式——基因科技--哲学--智能科学的多学科研究范式;(5)加强可遗传基因编辑的全球治理。

上海交通大学陆群峰教授认为,人性与道德具有相关性,即人性作为道德能动性的先决条件;人性作为道德的可行性约束;人性作为人类善行的约束;人性作为实质性道德规则的来源。所以,人性作为人类道德规范的基础是成立的。因此,生殖系基因编辑对人 性的干预以及导致人性的改变,将可能危及或破坏到人类道德的规范基础,进而引起人类道德观和道德经验的整体结构的改变,并从而引发道德自由落体和道德危机的出现。

西安交通大学王玥教授认为,基因编辑技术主要风险来源于客观原因导致的非故意技术谬用和主观故意导致的技术滥用。传统“命令—控制型 ”监管方式并不足以应对基因编辑技术带来的新兴安全风险,特别是生物安全视角下的风险,可能面临限制生物技术创新、监管主体职责重叠、监管对象覆盖不全面、监管制度不适配等现实困境, 需要引入新型监管理念加以应对。“智慧监管 ”(smart regulation)因其强调监管主体的多元化、监管工具的多样性以及更具灵活性的监管工具组合,可以进行发展后作为指导我国基因编辑技术监管体系完善的理论指引。

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张迪教授认为,胚胎植入前遗传学检测(PGT)是辅助生殖技术的一种,通过对胚胎进行基因检测以选取携带特定基因的后代。最初PGT被用于协助有遗传疾病或携带有致病基因的夫妇生育不携带致病突变的后代,也有人提出用于非医学原因的筛选以满足夫妇的意愿,如性别、头发颜色等。尽管PGT在国内外已有广泛应用,其所涉及的伦理学问题仍在临床实践中备受关注且伴随争论。在医学目的的PGT使用中,如何判断PGT的指征,以及如何基于PGT的检测结果选择胚胎是最为核心的伦理学问题。尽管,国内外已有指南和学者提出伦理学原则引导PGT的使用,但这些原则往往缺乏明确定义或过于抽象,难以用于引导临床实践,不同机构之间对于PGT应用的把握尺度与实践亦存在较大差异。张教授主张,通过梳理现有引导PGT的伦理学原则,结合现有文献和PGT的临床实践,构建一套伦理学规则,协助辅助生殖专业的医务人员和遗传咨询师判断个案中是否应使用PGT。

华中科技大学欧亚昆教授认为,合成生物学被誉为改变世界的十大新技术领域之一,促进了生物技术产业的空前变革,给人类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的福祉,但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安全问题,如制造生物武器和发动生物恐怖主义、网络生物安保问题和非法生物经济问题等,对人类健康、其它生物和生态环境产生难以预料的伤害,亟需做出新的哲学概括。欧教授主张,需要综合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在基础之上,提出适应我国合成生物学发展的伦理原则和治理建议,促进合成生物学的健康发展。

南京农业大学姜萍教授围绕植物基因编辑的伦理与政策问题展开探讨,姜教授首先接受了植物基因编辑伦理、政策问题研究的现状,其次,分析了植物基因编辑伦理、政策问题研究当前存在的不足之处,最后,姜教授从多个维度深入分析植物基因编辑伦理与公共政策问题研究未来发展空间,提出诸多有创见的新路径。

湖南师范大学文贤庆教授认为,建构实践哲学视角下的当代生命伦理自主知识体系,意味着我们需要基于当 代中国生命科学技术、医疗技术的发展和生命伦理话语的发展现状,提出一套能 够反映自身特点,但又适合人类社会发展和需求的知识体系。基于当代生命科学 技术、医疗技术及其生命伦理话语的发展现状,基于中国国情而可能发展出来的 生命伦理话语框架,我们系统性地思考实践哲学视角下的当代生命伦理话语建 构,提出“生生 ”的生命伦理理念、“以人民为中心 ”的当代生命伦理宗旨、“大 健康 ”的当代生命伦理目标、“以人为本 ”的当代生命伦理原则以及“和协 ”的当代生命伦理实践方法。

中南大学徐如刚博士认为,基因正义的充足主义分析路径内在要求集中体现在充足主义原则中。该原则主张通过实现基因结构正常化达到人类能力所需基本水平,实现促进社会 正义的目的。其可行性主要体现为:通过恰当的基因最小化设立基因干预界限, 通过实现个体在社会中自由的平等,以及防止“ 向下拉平 ”现象的出现而从整体 上社会社会福利增加。但是,该原则试图在增加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时不能排除 对自由的限制,社会选择的机会平等无法拒绝基因表达的差异化,以及整体上无 法拒绝因“ 向下拉平 ”而带来社会效率的降低,因而对社会正义的促进存在不确 定性。基因正义原则的构建,唯有预先考虑原则所可能介入的情景,同时摒弃传 统正义论中所蕴含的管控思维,根据所面临的社会现实而不断重构原则才能在现实中真正促进社会正义。

湖南师范大学肖根牛副教授认为,生物道德增强技术的使用都已经证明了人类的道德心理和生理组织之间的 直接关联,大量的实验已经证明了通过技术手段来干预人类的生理组织会带来道 德行为的变化。这一技术的使用为人类道德水平的提升提供了一种直接的人工手 段,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争议甚至质疑,其中最为核心的问题之一便是道德 增强何以是一种道德行动,目前主流的讨论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通过对 内在的自由意志的证明来辩护道德增强的合法性,另一个方面是通过对外在的后 果论来支持道德增强的可取之处。它们的共同之处只是在辩护道德增强之后的行 为是道德的,而忽视了另一个重要的方面,即道德增强之后的行为是否为行动? 只有辩护道德增强之后的行为是道德行动而非控制行为,才能进一步有效辩护道 德增强的合法性。他主张从行动因果论的视角来探讨道德增强问题,试图论证由外在因素介入行动意图后的行为依然作为合适的行动。

华中农业大学李思雯博士认为,人类基因编辑技术对自然选择的干预潜伏着基因决定论或基因本质主义的论调,导向了违背人性,损害人的自主权和完整性、干涉生命道德地位的自由等伦理争议。在进化伦理学视角下,自然选择和人类的道德感之间密不可分,其核心观点包括:道德感发展是自然选择与社会道德平衡的结果;亲属选择决定道德行为;群体层面的伦理机制是长期选择形成的结果等。基于这些观点,人类基因编辑技术干预自然选择呈现出更多维的伦理考量,能够进一步丰富人类基因编辑伦理治理的理论视角。

河南工学院王晓宁博士认为,正义的追求符合全人类共同的价值和利益,然而人类基因组编辑的技术发展却让社会正义面临新挑战。基于福利、自由和德性三种不同正义进路的利弊考察发现,单一正义范式难以涵盖基因组编辑的复杂性,需在“权利”与“善” 之间寻求动态平衡。为此,构建一种面向基因组编辑的多元主义技术正义框架,既能弥补单一理论在实践中的局限,也可为我国基因组编辑技术的治理体系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

研究生论坛由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副主任肖根牛老师主持,来自湖南师范大学等6位博士生和研究生围绕基因伦理问题研究汇报了各自的最新研究成果。

闭幕式由上海交通大学陆群峰教授主持。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湖南省自然辩证法学会理事长毛新志教授闭幕式总结发言。毛新志院长首先分析了当前学界关于基因伦理问题研究现状和未来发展,表达了创办“首届基因伦理与治理”学术研讨会的初衷,衷心感谢各位嘉宾、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其次,毛院长充分肯定了提交的论文和大会报告,具有前瞻性、新颖性,高度聚焦基因伦理与治理问题研究,大会围绕基因伦理问题进行了交流充分、探讨深入,受益匪浅;最后,毛院长代表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和哲学学科诚挚感谢各位嘉宾、专家学者和同学们对于大会的鼎力支持,也恳请大家未来继续支持!

一审:李波

二审:文贤庆

三审:毛新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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